(一)学生提交材料 时间:9月15日-9月17日 学生申请材料列表如下: 1.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 2.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表》 3.学业成绩单 4.外语成绩报告单 5.第二课堂成绩证明 6.校级(含)以上获奖证书 7.科研成果复印件(验原件) 8.优秀运动员须提供校优秀运动员奖学金证书或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按序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,文件名为“学院全称_学号_姓名”。学业成绩单还需单独扫描为一个PDF文件,文件名为“身份证号_姓名”。PDF文档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,提交至所在学院。 (二)学院审核材料 时间:9月15日-9月19日 要求: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综合测评。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,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,对审核合格的学生根据学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形成学院初选名单。其中:教务处对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进行审核。训练竞赛部门对体育竞赛成绩进行审核。科研处对学术成果进行审核。创新创业学院对科创竞赛成绩进行审核。学工部、团委对笫二课堂成绩进行审核。 (三)学院公示初选名单 时间:9月19日-9月21日 要求:公示内容应包括推荐名单、专业、学业综合成绩、排名、加分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,公示期为3天。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,初选名单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。 (四)学校分配推荐名额 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推免名额后,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名额分配方案。 (五)学院确定推荐名单 各学院根据所分配名额结合初选名单排名,确定本单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,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。 (六)学校公示推荐名单 教务处将各学院报送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后,提请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名单进行审定。审定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。 |